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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7年肥料监管工作情况
索引号:52230011/2018-217266 文章来源:州农委 发布时间:2018/1/9 11:00:53 作者:州农委 点击:3827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内容】【内容纠错】索 引 号: | 52230011/2018-217266 | 主题分类: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黔西南州2017年肥料监管工作情况 | ||||
文 号: |
一、肥料市场检查
黔西南州土肥站积极配合搞好全州农资市场检查。重点检查了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及叶面肥,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经营户的识别能力,控制假冒伪劣肥料进入市场。在检查中部分县发现存在有肥料登记证过期情况,同时已移交农业执法大队处理。
二、有机肥抽检
根据《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转发<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有机肥产品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州农通〔2017〕25号),黔西南州土肥站组织各县市对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抽样,并同时对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采购的有机肥进行检查及留样备查工作。门市内因有机肥基数过少达不到抽样标准,未能进行抽样,同时州内两家肥料生产企业一个因锅炉改造尚未完成,处于停产状态,另一个因有机肥处于发酵过程中无包装上市肥料,因此全州未抽到有机肥样品。
三、农用危险肥料治理
根据贵州省土壤肥料工作总站《关于印发<贵州农用危险肥料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土肥〔2017〕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下发了《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州农用危险肥料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州农通〔2017〕65号),并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农用危险肥料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各县(市、新区)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肥料经营门市、合作社、种植大户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和安全排查,通过检查,今年未发现我州境内有销售和使用农用硝酸钾、硝酸铵肥料情况。在开展危险肥料检查工作时,同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危险肥料安全使用知识,不断提高肥料经营户、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安全意识及安全使用常识。
黔西南州土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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